文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歌手大赛通知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1-11-04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添校园艺术氛围,给热爱音乐的学生们营造一个积极向上、乐教乐学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现决定举办校园歌手大赛。

一、大赛宗旨本次大赛将以“歌声满校园,青春正能量”为主题,通过歌声架起广大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通过音乐展示中职生的青春风貌,通过比赛丰富校园生活,展示自我风采。

二、主 办:校团委、音乐教研组

       承 办:校艺术团、校学生会

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生

四、报名时间

1、参赛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 12 日至 11 月 12 日每天中午11:15-11:55 和下午16:15-16:55

报名地点:教学楼 A 栋二楼 A204 合唱室

2、初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11 月 17、18 日下午 16:30地点:校演播厅

3、决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12 月 20 日晚修 19:30

地点:校演播厅

五、相关要求

1、歌曲形式:通俗、民族、美声等各种唱法均可;歌曲的语言风格不限;新老形式不限;

2、参赛歌曲要符合大赛的宗旨和主题,健康向上、个性张扬、风格鲜明、时代感强、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3、鼓励创新性,鼓励参赛者发挥个性;

4、鼓励原创校园歌曲及反映道德新风尚的原创公益歌曲,演唱原创歌曲将酌情加分;

5、参赛歌手允许有所侧重,允许多种表演形式存在(独唱、重唱均可,但不超过4人)。

六、比赛规则

1、初赛:按照报名顺序决定参赛顺序(报名时需提醒选手);参赛选手演唱时间不超过五分钟;评委随时可叫停,点名后 30 秒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选手进场后不得吵闹违者取消资格

2、决赛: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评委老师现场评分,最终评选出冠、亚、季军。

七、奖项设置

1、设冠、亚、季各一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2、设最佳人气奖、最具潜质奖、最佳风采奖各三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八、评分方案

1、初赛、复赛评委由音乐教师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决

赛由校音乐教师及外请专业人士组成;

2、为了增加比赛的透明度,决赛实行现场打分,当场亮分的形式;

3、评分细则:评分的范围包括舞台形象(25%)、表演创意(25%)、演唱功底(35%)、歌曲选材(15%)四个方面,评委亮分取最后平均得分,演唱原创歌曲将酌情加分。

九、其他事项

1、凡参加比赛者视为全部认可本方案内容

2、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文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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