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 这些交通安全知识,出行请携带!
新闻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央视新闻 天津交警等 时间:2022-12-02  打印本页

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天(12月2日)
是我国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的主题是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由来

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同年11月18日,根据公安部请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 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Logo
为什么定在12月2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

一个小小的举动

就可能避免一场惨剧的发生

来看一组图

学习这些路上的小知识

别让一个不小心

带来终身的遗憾

发生交通事故

如何判断事故责任情况

以下这些法律知识

收藏备用





Part.1


无信号灯路口发生事故如何判责


NO.1 未按标志标线通行的情况

图中红车前方有“让”的标牌,红车没有礼让,撞上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NO.2 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未让右方道路的红车先行,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NO.3 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NO.4 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情况

  

图中右转弯的黑车撞上了左转弯的红车,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NO.5 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准备进入路口的红车撞上了路口内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NO.6 遇到障碍物不礼让的情况

图中躲避障碍的白车撞上了直行的红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Part.2

十字路口常见交通事故如何判责

NO.1 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NO.2 右转弯车辆未让放行车辆的情况

图中黑车右转撞上直行的红车,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NO.3 车辆闯红灯的情况

图中红车直行闯红灯撞了黄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红灯亮时,机动车禁止通行。

NO.4 禁止掉头的路口强行掉头的情况

 

图中白车违反禁止掉头标志撞上了直行的红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NO.5 路口逆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逆行撞上了直行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NO.6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情况

图中不按交通标线行驶的白车左转撞上了按照交通标线行驶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Part.3

超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

NO.1 超越正在左转弯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欲超车撞上了直行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NO.2 超越正在掉头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掉头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NO.3 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的情况

图中红车超越正在超车的黑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NO.4 从右侧超越前车的情况

图中黑车从右超越正在直行的红车,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NO.5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超车时撞上了对向车道的黑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NO.6 行经危险路段时超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转弯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驾驶陋习导致事故如何判责

NO.1 掉头车辆不让直行车辆的情况

  

图中白车掉头撞上了直行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NO.2 驶入禁行路的情况

  

图中驶入禁行路段的红车撞上了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NO.3 溜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后溜撞到了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NO.4 不按规定倒车的情况

  

图中红车倒车与后方黑车发生碰撞,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NO.5 逆向行驶的情况

图中白车逆行撞上了直行的黑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NO.6 强行变更车道的情况

图中红车向左并线时撞上了直行的白车,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NO.7 货物遗洒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

  

图中红车撞上了前方白车遗洒的货物,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NO.8 追撞前车尾部的情况

  

图中红车追撞前方黑车尾部,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NO.9 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

图中路边白车未观察后方情况开车门导致撞车,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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